昨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小刑法”之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基础性法律,此次修订是该法施行近 20 年来的首次 “大修”。
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看来,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当前社会治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多个方面对法律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将对公民的日常生活和权利保障产生深远影响。
亮点一:源头规制“无犯罪记录” 应用泛化
现实生活中,因为治安管理法受到处罚的记录,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比如在就业、就学、社会交往等方面,受到限制乃至歧视。如何规范治安行政管理领域的违法受罚记录,与公民权利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36 条,新增了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该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一规定的设立,从源头规制了 ‘无犯罪记录’的应用泛化,避免因治安管理违法受处罚的人,受到不合比例的二次或多次不利评价。”陈越峰指出,这一制度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 “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的立法落实,也进一步彰显了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
而从社会效益来看,通过封存违法记录,将有助于减少社会歧视,为违法行为人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更好的环境,同时也能减少其再犯诱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亮点二:“正当防卫”获行政法明确支持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9 条,对“正当防卫”作出的相关规定,得到各界广泛好评。陈越峰表示,这一规定为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上作 “正当防卫” 评价提供了直接、明确的行政法律依据。
过去,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明确的正当防卫规定,实践中对于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为,在认定和处理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甚至出现过将正当防卫误认定为互殴等不合理情况。
此次修订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在陈越峰看来,这一规定有助于扶正祛邪,推动形成弘扬 “法不向不法低头” 的健全社会和法治精神。同时,也能鼓励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地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亮点三:治理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且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况,社会反映强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形进行了完善。
修订后第 23 条的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陈越峰指出,这一调整避免了过往对某些违法未成年人 “不予拘留”“一放了之” 的情况,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又对严重违法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必要的惩处,有助于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此外,本次修订还增加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对于依法治理校园欺凌现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法律责任,能够有效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亮点四:治理“犬只伤人”,回应社会关注
近年来,违规饲养烈性犬、犬只伤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司法实践中,发生这类问题后,多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这一问题,增加了两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是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二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之后,这两种行为都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处罚。
“通过将此类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加大了对违规养犬和犬只伤人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陈越峰说,这将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生活安宁。
亮点五:完善处罚程序,体现执法人性化
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完善了相关处罚程序,充分体现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例如,增加规定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其监护人和听取意见;增加规定被决定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听证。“这些规定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有助于更好地教育违法未成年人,树立其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陈越峰说。
同时,为保障正当权益和需求,体现执法人性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规定:被决定执行拘留处罚的人,或者正在执行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等重要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或者出所。“这一规定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使执法更加人性化、科学化。”陈越峰说。
“总体来看,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亮点纷呈,从多个维度回应了社会关切,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陈越峰指出,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让这部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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